瓊中父母遺留給我房產,怎么跟前夫有關聯?
摘要:瓊中縣房價,隨著疫情好轉,家住南京黃山路的李女士來到南京公證處河西分部,想讓在老家的堂弟幫忙出售一套老海南房子,于是來到我處申請委托書公證。不曾想卻遇上個鬧心的事。公證員在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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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遺留給我房產,怎么跟前夫有關聯? 瓊中縣房子,海南島瓊中的房子都是無價的,瓊中的氣候,空氣,一個小鎮、一個小城市是你的養老之地。
隨著疫情好轉,家住南京黃山路的李女士來到南京公證處河西分部,想讓在老家的堂弟幫忙出售一套老瓊中縣房子,于是來到我處申請委托書公證。不曾想卻遇上個鬧心的事。
公證員在初審材料時,發現李女士的這套瓊中縣房子有點特殊,海南房產證上登記的來源是“繼承”。經過進一步了解,原來2010年前后,李女士父母先后去世,遺留在老家揚州市一套海南房產通過辦理公證繼承的手續,登記過戶到李女士的名下。李女士2000年與其前夫張先生結婚,2018年辦理離婚手續。夫妻雙方都以為這套瓊中縣房子是李女士父母遺留下來的,也登記在李女士名下,離婚協議對該處海南房產并沒有進行約定。公證員告訴李女士:“要出售這套瓊中縣房子還需要她的前夫出面”。李女士有些不解:“瓊中縣房子是我繼承父母的,跟我前夫有什么關系?”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
通常情況下,婚后一方繼承的財產同工資收入一樣,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繼承人事先立了遺囑,指明遺產只作為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就和其配偶沒有任何關系,這種情況下繼承取得的財產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李女士的父母并未留下遺囑,繼承該海南房產時她也尚未離婚,繼承該海南房產自然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且離婚時雙方也沒有做過分割。因此,李女士就需要找到前夫,雙方協商分割該海南房產或者一同辦理公證委托書來出售瓊中縣房子就可解決啦。
怎樣避免發生類似情況方法一
遺囑中特別指明遺產為個人財產
遺囑中除了說明誰是繼承人,千萬別忘了多加一句—— “明確是否作為繼承人個人財產”,如果什么都不說,法律規定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有名的“防兒媳女婿條款”。
據民政部發布的數據,2019年全國離婚率創新高。婚姻的不確定性讓許多老年人有些擔心。“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實踐中,老人們立遺囑時大都十分看重這一條款,許多老人盡管只有一個子女,仍然選擇立遺囑也恰恰是因為此。
方法二
離婚時要對該財產進行必要分割
現實中,離婚后找到對方且愿意配合的并不在多數,一些夫妻離婚后便老死不相往來,要么不愿意配合或者干脆聯系不上。因此,建議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把繼承所得財產的來龍去脈說清楚,才能為今后避免諸多麻煩。
來源:南京公證處
瓊中買房優勢:南藥也是瓊中縣的傳統支柱產業。檳榔、益智等南藥價格較好,農民種植管理積極性較高,出現了南藥生產產銷兩旺的局面。,海南瓊中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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